現代快報訊(通訊員 六公宣 記者 顧元森)近日,南京市六合區發生了一起入室盜竊案,嫌疑人偷走了自己老板家里的一臺筆記本電腦、一塊手表、三雙運動鞋和一副藍牙耳機,價值一萬多元。事發當晚,嫌疑人因害怕,將偷走的物品還了回去。9月10日,現代快報記者從南京六合警方了解到,嫌疑人的做法仍然涉嫌盜竊罪,目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。
△公共視頻拍下的嫌疑人畫面
8月30日,六合警方接到居民汪某報警,稱家中門鎖被人破壞,丟了筆記本、手表等物品。接警后,六合公安分局刑警大隊進行現場勘查,發現門鎖是被利器切割開的,家中沒有被明顯翻動的跡象。民警分析,嫌疑人是有目的地盜竊,熟人作案的可能性較大。民警調取附近公共視頻發現,一名男子比較可疑。次日,民警準備讓汪某辨認視頻里的可疑男子時,得知被偷的物品已經全部還回去了。汪某看過視頻后認出,嫌疑男子是他的員工張某。“既然東西還回來了,我也不想追究他的責任了。”
盜竊的行為已經構成,警方已經立案,即使汪某不愿追究,但警方也不能撤案。于是民警聯系了張某,勸他投案自首。張某告訴民警,前幾天他沒錢用了,找了老板汪某和朋友借錢,都沒有借到。他想起自己以前和汪某住在一起,汪某的筆記本應該挺值錢,便想偷了賣掉。8月30日,他帶著切割機將汪某家的門鎖切開,潛入汪某家盜竊。事后他發現汪某報了警,越想越害怕,當天晚上,他悄悄地將偷來的東西還了回去,他以為這樣做就沒事了。不過民警告訴他,他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,鑒于東西已經歸還,如果投案自首,可減輕處罰。
△嫌疑人的作案工具
9月7日下午,張某主動投案自首。目前,張某因涉嫌盜竊罪,已被六合警方刑事拘留,此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。
民警提示,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、入戶盜竊、攜帶兇器盜竊、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。該案中,張某的盜竊行為已經構成。盜竊罪既有結果犯又有行為犯,對于入室盜竊行為應當認定為行為犯,即只要實施了入室盜竊行為,不管是否取得財物,即使將盜取的財物歸還,仍構成盜竊罪。但因為主動歸還贓物,且有自首情節,后期可適當減輕處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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