把一個五歲的孩子形容為惡魔,霸凌者。呵呵,你們到底見沒見識過,什么是校園霸凌。
你們以為有理由就可以打回來么?有些父母更可笑,說什么為了孩子不顧一切,哪怕犯法。拜托,孩子要你解決問題,你卻因為沒腦子給孩子制造麻煩。你不是愛孩子,你只是借由孩子的名義,發泄你的怒氣而已。魯某某就是最好的例子。
我讀書期間一共遭遇過兩次校園霸凌。嚴格來說,一次是校園軟暴力,一次是正兒八經的校園暴力。
第一次是小學時期,我被全班孤立,被懲罰掃了一個學期的廁所,是每一天。那種明目張膽的欺辱,對于一個小學生而言,我當時整個人都是崩潰的。
我80后,90年代上的小學,我生活在農村,父母外出務工,由奶奶帶著生活。在我們那個年代,我們那個村子很少有人外出打工,大多數都是守著自己家的一畝三分地生活。信息閉塞,民心純樸。但人性最大的惡也非常明顯。
我被孤立的原因在現在看來很可笑,因為我姑媽嫁進了城里,她又疼我,所以我的衣服,書包文具,都是農村孩子沒見過的,當他們用著哥哥姐姐淘汰下來的生銹文具盒的時候,我已經用上了非常漂亮的塑料卡通文具盒。用今天的話來說,我在炫富,所以被圍攻了。多年后,一個曾經欺負過我的男生,很多年后追我的時候,親自說的。
事件一:教室的玻璃被打碎了,全班指認是我打碎的。我把所有希望寄托在我發小的身上,因為打破玻璃那天下午,我跟她一起回家的。她卻冷漠的說:她不知道,她放學一個人走的。然后老師不聽我的辯白,讓我賠了10塊錢。90年代,豬肉才2塊多一斤,十塊錢算是一筆巨款。我回家因為這個事情,被奶奶罰跪了兩個小時。
事件二:老師懲罰上課不認真的學生打掃廁所(90年代,這種現在看來的體罰,在農村學校,非常普遍),每天讓值日生記名字,我每天都會被記名字,而且只有我一個人,我從來沒做過值日生。可笑吧?小學生把人性的惡演示得淋漓盡致,大家會找一個共同的目標,然后想各種辦法整治他。
事件三:他們集體給我按上霸凌者的名號,讓他們的家長來學堵我。他們不論任何傷,只要有傷,哪怕是蚊子叮了,也會跟家長說,是我打的。我被某個同學的哥哥當眾扇過一巴掌,也被某個同學的媽媽吐過口水,吐在我臉上。
每一次霸凌我的時候,他們都有理由,我用釘子打了同學(因為我文具盒里有顆釘子,雖然我現在也記不起來,為什么會帶一顆釘子在文具盒里面),我用掃把打了同學,我掃地的時候,他們故意擋在我面前,只要我動手了,就是打人了。等等,數不勝數。防不勝防。
我爸當時就做了一個非常錯誤的決定,他找到老師。90年代的農村小學,你能要求老師的素質有多高?老師接下來的操作就是,當我不存在,不聞不問,不管不顧,我可以不寫作業,反正寫了他也不會批改。上課回答問題,我舉手,他永遠當做看不見。
后來我妥協了,我把東西分享給同學們,拿零花錢買東西給他們,甚至偷家里的錢,去討好他們。這是我討好性人格形成的原因吧。
所以,做父母的,解決問題,一定要動腦子,不要給孩子制造更大的麻煩。其實那個時候,他只需要去最喜歡欺負我的那個同學家里,跟他爸談談就可以(農村同村的人,幾乎都認識,他跟同學爸爸還是同學),然而他沒有,他甚至不了解這個事情對我而言有多嚴重。他看見的只是我被打了,身上帶傷,把一切推給了老師去解決。
至于初中那場欺凌,更可笑。我初中直升鄉鎮中學,在這里,我遭遇了搶劫,其實這種明目張膽的搶劫,我真的不怕,不就是錢么?我給就行了。他們也沒打我,那時候我爸已經回來了,開了一個飯店,家境還不錯。我讓我爸每天送我去學校,后來他嫌麻煩,就送我去了住宿學校。
真正的霸凌在這里。這個學校是重點中學,校風挺好,老師也負責。我是中途轉學生,大部分同學都很友好。
我的同桌是班草,很帥的男生,其實他也不是我的菜,我更喜歡教室后排那個體育尖子生,這當然是廢話。問題就出在這里,同寢的同學告訴我,班里有個麗麗,很喜歡小龍,人家先喜歡的,我不能跟小龍怎樣怎樣,這不道德(現在看來,初中生的三觀很費解,但這就是當時我們班同學的人生觀)
作為同桌,我跟班草的互動肯定比別人多,可以肯定的是班草不討厭我,就是普通同桌關系。但他很討厭麗麗。(現在想起來,也不知道是不是我有那么點綠茶氣質)
麗麗給我取了一個外號“霉婆”。麗麗跟同學說,我挨著誰誰就會倒霉。她還列舉了很多例子,比如,食堂吃飯,我挨著她坐了,下午她就摔倒了。又比如,班草遲到被教務處抓了,也是我克的(這種無稽之談在中學,還挺能帶節奏的)。后來有一天她說她的錢丟了,強行搜我的書包,還被她給搜出來了,呵呵噠。于是,此后很多次,班里經常掉東西,她和她的幾個小伙伴對這個游戲樂此不疲,每次都搜我的書包,有時候能搜到,有時候搜不到。她們還把我書包里的衛生巾拿出來嘲笑,拆開,展開,貼在我的課桌上,或者用紅筆寫上我的名字,貼在班里某個男生的課桌上。
初中生的惡作劇也很讓人費解。反正這種惡心你又沒打疼你的事情很多。
我不知道該怎么跟老師告狀,也不知道該怎么跟家長說,就這么受著唄。
激怒了麗麗是我沒想到的,但打傷了她的確是我干的。我也不知道怎么就突然激怒了她。她約我晚自習下課,去后花園單挑。(80后,多多少少受古惑仔系列電影影響。那個時候學生之間有矛盾,大多是自己私下解決,找老師或者家長,會被人看不起。)
單挑的結果是,我把她打傷了。我也不知道,又矮又小的她怎么會有勇氣跟我單挑的,反正,就那么輕輕一抓一甩一壓,她就被我磕傷了頭。
見血了,事情鬧大了。她家長出來解決問題。我爹奉行賠錢至上,他甚至不來學校,直接交給我班主任解決。
在這里,我要特別感謝我的初中班主任,麗麗媽媽要抽我的時候,我的班主任極力的保護我,把我護在身后。
班主任也給了我說話的權利,我也一五一十的把事情說了,包括小龍的事情。她媽越聽越覺得丟臉,最后賠了200塊錢,了事。
所以,根據我的經歷,欺凌不是你們以為的那種,兩個孩子打架。不要隨便定義欺凌,因為真正遇到校園霸凌的時候,受害者很多話都說不出來。
你們堅信的道理,有理由就可以恃強凌弱,每一次的校園霸凌都是有理由的。你們不能教育子女,有理由就動手,這是在培養校園霸凌者。也不要用錯誤的方式(魯醫生打人)為孩子解決問題,你們不能堵了他們唯一求救的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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